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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267][POL]我国将为艾滋患者立法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zt/zt/115aizi/200312010028.asp
南方日报   2003-12-01 10:19:52

  今天是第16个“世界艾滋病日”,京、穗、深等地昨日举行了相关宣传咨询活动。今年的宣传主题是“相互关爱,共享生命”。这个主题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对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而言,鼓励他们鼓起生活的勇气;二是对全社会而言,倡导人们反对歧视,鼓励和动员全社会为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创建一个宽松的生活环境。有关数据统计表明,目前广东省累计报告艾滋病感染者3640例,其中艾滋病病人139例,死亡48例,感染者和病人双双位居全国第四位,专家估计,广东实际艾滋病感染人数已经超过2万。众多的事实表明,歧视是控制艾滋病传播、为感染者提供关怀和帮助的最大障碍。防治艾滋病的任务艰巨而长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本报讯 “现行的《传染病防治法》无法适应防治艾滋病的要求,我国将立法保护艾滋病患者的合法权益,纠正社会歧视,全面预防艾滋病。”前日在“关注性健康,预防艾滋病,心系红丝带”防治艾滋病高级论坛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韩启德院士说。
   韩启德表示,现行的《传染病防治法》着重于隔离传染源,对于一般的传染病都非常有效。但艾滋病主要以性活动等人类行为为主要传播途径,而性活动是以短暂快乐为高额回报的人类行为,以限制性活动隔离传染源的方式防治艾滋病显然不为患者所接受,其结果只能导致患者隐瞒病情继续传播别人。以前一些地方对患者采取隔离、控制的方式,产生了很严重的后果。
   韩启德透露,国家将从法律高度上给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以关爱,出台专门法律,侧重于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保证他们不受歧视。国家卫生部副部长朱庆生也认为,防治艾滋病,必须完善立法。目前我们关于艾滋病的几部立法有脱节甚至相互矛盾的地方。
   《新京报》记者 李宗品 谢言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