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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出台《艾滋病监测实施方案》 将对疫情实行"随时随地"监测
[大河报 2005.4.25]
http://news.sina.com.cn/c/2005-04-25/05485739549s.shtml

  本报郑州讯昨天,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台了《河南省艾滋病监测实施方案(试行)》,依照该方案,我省将加强对艾滋病的监测,所有医疗机构,一经发现艾滋病患者或者感染者之后,必须上报,对发现的每位艾滋病患者及感染者,进行长期的随访,以及时掌握其病情发展和治疗需求。

  据介绍,依照刚刚出台的这项监测方案,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持续性的艾滋病疫情监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等单位的所有医护人员、检验人员、卫生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乡村医生等均为艾滋病疫情责任报告人。通过网络及时直报发现的每一位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或者疑似感染者和病人,并对其进行个案调查,掌握其个体特征。

  各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每位HIV感染者,每半年进行一次随访,对艾滋病病人每季度进行一次随访。此外,为了强化艾滋病疫情监测的主动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必须主动与辖区内医疗机构及铁路、交通、民航、厂(场)矿、部队、武警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出入境卫生检验检疫部门沟通,督促其建立HIV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信息报告机制,并及时收集疫情,实施网络直报。

  各县级疾病控制机构和乡卫生院防保组,每月还要到辖区各有关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计生部门等)了解HIV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例的报告情况,同时要加强对社区内HIV感染和发病情况的了解与资料收集。此外,我省还将建立艾滋病预警制度,发现异常疫情及时作出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