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强化八项措施 坚决遏制艾滋病疫情蔓延
[人民网武汉 2004.3.10]
http://www.people.com.cn/GB/shizheng/14562/2383150.html
人民网武汉3月10日电 昨日,湖北省政府召开防治艾滋病工作会议,传达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通报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情况,并对做好今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强调,强化八项措施,坚决遏制艾滋病疫情蔓延。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周坚卫到会讲话。
周坚卫指出,为了确保防治工作目标的实现,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政策措施和关爱艾滋病人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并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政府主要领导工作考核范围,实行目标管理。今年,要强化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在3月底以前,省组建10支专家队、市州组建13支督导队、县(市)组建27支驻镇村工作队,进驻疫情较重地区,组织开展救治和帮扶工作。二是积极救治病人,成立技术指导组,确定定点医院,为艾滋病人提供抗病毒治疗,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实行抗机会性感染治疗服务。三是阻断母婴传播,对孕妇免费实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四是切断医源性传播,全省强制推行使用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和输血器。五是依法加强感染者管理,对恶意传播疾病的艾滋感染者或患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六是落实帮扶政策,对农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纳入农村特困人口救助范围,实行定期定量援助,并免除农业税及农业税附加,将城市贫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纳入低保范围;将城镇艾滋病患者抗病毒治疗药品费,列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范围,对农民艾滋病患者和城镇贫困艾滋病患者实行免费抗病毒治疗,对经济困难艾滋病患者相关疾病治疗药物费用给予适当减免;对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孤儿实行免费就学,对符合普通高中、普通高校入学条件者,资助其完成学业;对艾滋孤儿实行救助,按月发放生活保障费,采取多种形式妥善安置艾滋孤儿,并由政府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建立儿童福利机构,安置儿童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将艾滋孤老列入五保对象;对有生产能力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患者,由乡(镇)政府提供必要的生产资料,支持其开展生产自救,对返乡接受预防和治疗服务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由乡(镇)政府提供就业机会;对经输血感染的艾滋病患者,由所在县(市)政府建立专项救助基金,实行定向救助;对基层直接与艾滋病患者接触的医务人员,发放特殊津贴。七是干预危险行为,在48个疫情较重市、县实施娱乐场所100%安全套使用项目,明年项目范围覆盖全省。八是加大投入力度,保证工作需要。今年,省财政要大幅增加艾滋病防治经费,各地特别是疫情较重地区,也要不断加大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投入,安排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需要。
周坚卫强调,艾滋病是一个全球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是我国重点控制的重大疾病。面对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严峻形势,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务必保持高度警惕,充分认识艾滋病疫情的严重性,增强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像防治非典一样,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给予高度重视。要以科学的发展观来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艾滋病在我省蔓延的势头。他强调,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责任重大。只要全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部门积极配合,动员社会广泛参与,湖北省防治艾滋病工作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会议还确定了今年湖北省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主要目标:阻断医源性传播,切断母婴传播,遏制性传播。检测高危人群20万人;对所有艾滋病患者提供抗病毒治疗,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免费提供抗机会性感染预防药物;对农民中的艾滋病患者和城镇贫困艾滋病患者实行免费抗病毒治疗;对家庭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以及所有艾滋孤儿、艾滋孤老实行救助。(杜若原
熊波 胡晓云)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周贺)
|